常州张利峰律师

回到主页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新闻中心
邮件列表
  
 展会信息 => 资产收购的法律特征 打印此页】 【返回
发布日期:[2014-12-9]    共阅[667]次
    资产收购的法律特征

资产收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资产收购协议的主体是作为买卖双方的两家公司,而不包括公司股东在内。因此,资产收购与控制权收购、股权收购的主体存在本质区别。

2、资产收购的标的是出售公司的某一特定资产,且不包括该公司的负债。

3、资产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各自保持自己的独立法律人格。

4、资产收购的法律关系虽然较为简单,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打印此页】 【返回
 

 






    版权所有© 常州张律师 | 制作维护 常州张律师 | 业务联系:184006058 | 管理进入  微博
Copyright© 2013-201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