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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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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8/24] 共阅[350]次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的通知 琼府办〔2017〕1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就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全面加强我省电线电缆质量整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该事件问责有关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122人,教训十分深刻。各市县政府、各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通报》全文,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将质量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为先”意识,不断完善质量监管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堵住质量安全隐患和漏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各市县政府、各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迅速行动,根据职责围绕电线电缆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在全省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检查企业全覆盖、存在问题全查准、问题处置全到位、违法信息全通报。同时,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及时公开企业不良信息,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要深入整顿市场秩序,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逐出市场,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严格标准,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严格生产标准要求,严格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控制,做到诚信、守法生产和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各采购单位要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加快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切实保障采购产品的质量。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各市县政府、各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营造深入扎实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局面。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全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的部署作为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抓好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要明确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通报》贯彻落实纳入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强化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有效防范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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