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信息反馈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电线电缆分会
绝缘材料分会
蓄电池分会
电工设备分会
电工合金分会
电碳分会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政策信息
邮件列表
行业新闻 => 鼓励光伏发展五项措施
【
打印此页
】 【
返回
】
发布日期:[2013/3/25] 共阅[614]次
在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后,企业普遍经营困难。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确定了五条措施,扶植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善加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二)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光伏发电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的协调,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对关键设备实行强制检测认证制度。
(三)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
(四)完善支持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完善电价定价机制和补贴效果考核机制,提高政策效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
打印此页
】 【
返回
】
版权所有© 电工器材网
|
制作维护 中国电工器材行业信息网
|
业务联系:skype:cemaaa
|
管理进入
微博
Copyright© 2002-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