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石化化工行业重点工作 2013年石化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规划、政策和标准等措施,引导行业创新驱动、调整结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化解产能过剩,做好化学品的源头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和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规划指导,做好技术改造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着手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及新形势变化,研究制订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方向及领域,鼓励企业实施提升质量、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两化融合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化解一批过剩产能。 (二)推动制度建设,强化行业准入管理。推进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完善化学品的危险性公示制度。开展绿色轮胎标识制度建设,提升轮胎行业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进一步落实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管理,从源头防治铬渣污染。完善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提高农药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比例。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条件,提升化工园区在促进化工产业集聚、集约、环境友好发展方面的主体作用。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并通过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技术、能耗及环保等准入标准,规范企业投资和经营行为,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安排,加强行业准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强化源头和过程管理,减少“三废”和二氧化碳排放,积极倡导和推进责任关怀,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四)加强农化保障,确保化肥农药供给。加强对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稳定生产,保障供应。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好生产和经营所需外部条件。积极研究化肥储备制度,改善储备结构,推动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的储备机制。加快推进合成氨、磷铵行业准入条件的实施,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促进氮肥、磷肥行业健康发展。 (五)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动化工新材料发展。制订并发布《关于促进碳纤维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氟化工产业政策》以及支持膜材料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推动一批化工新材料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提升国际竞争力。 (六)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与行业协会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行业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行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努力维护公平贸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进出口环境,通过扩大内需,消化一批过剩产能,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强钛白粉、化工园区、轮胎标识、化工新材料等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行业热点、难点、前瞻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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