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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 办理电缆的生产许可证手续 打印此页】 【返回
发布日期:[2012/1/1]    共阅[1017]次
    办理电缆的生产许可证,但是需要一个什么产业政策的证明,我想咨询一下,开这个证明工厂需要什么条件,如果能开是找哪个部门开具!
回复如下:
一、电线、电缆制造属《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项目,其中架空绞线、漆包圆绕组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KV和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等六个产品单元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范畴,企业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
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国质监联[2006]632号)第二条规定,对投资建设《目录》限制类所列的国家禁止投资项目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受理其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如果贵厂属于此类情况,按规定我局不得受理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且不能提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企业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需要由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市经信委)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一)企业在《目录》发布实施前建设的生产项目,在《目录》发布实施后提出办证申请的;
(二)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兼并等,重新设立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三)企业收购(包括异地收购)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破产、倒闭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四)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搬迁(包括跨省搬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依法提出重新办证申请的;
(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原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后,提出办证申请的。
同时,企业办理架空绞线、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KV和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4个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申请时,须提交1999年9月1日以前成立的营业执照(原件);办理漆包圆绕组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2个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申请,须提交2005年12月2日以前成立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均须明确从事生产电线电缆、电力电缆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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